2020年9月,我局比对了审批图纸、龙岩市勘察测绘大队出具的《龙岩市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报告》,并由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有关部门现场联合踏勘,对该项目竣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为保障小区全体业主利益,现根据相关规定,将与原审批不符的部分、公共部分进行公示:
一、 与原审批不符的部分
1.地下一层子母车位(未出售)C1096A、C1096B及地下二层子母车位(未出售)C1690A、C1690B因被柱子遮挡分别调整为标准公共机动车位C1096及标准公共机动车位C1690(均不可出售),地下一层原标准机动车位C0713(未出售)增加一个子车位C0713B,地下二层在标准机动车位C1562东侧空地增加一个标准机动车位C1797。调整后机动车位数量与原审批相符,经公示无异议拟同意按现状给予核实
2. 非机动车位比原审批增加314个(其中地上增加887个,地下减少573个)。根据设计院出具的说明系由于原审批按非机动车位停车区域0.8㎡/个折算,现根据《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8㎡/个折算导致地下非机动车位减少573个,减少部分在10#-18#楼底层公共架空层补充,调整后非机动车位数量能满足规划要求,经公示无异议拟同意按现状给予核实。
二、 公共部分
1.底层公共架空层:底层公共架空休憩、绿化等面积2368.48㎡。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2.公共停车位:地上室外公共机动车位停车位100个,地上底层公共架空非机动车位1475个。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3.门卫:门卫共计64.38㎡,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公共部分不得围闭、分隔、分户,不得作为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给业主,不得对外销售,禁止改变功能挪作它用,更不能用于出租或作为营业性场所,并须向业主委员会公开承诺和公开。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现将本项目上述部分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20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364000 网址: zrzyj.longyan.gov.cn。联系电话:0597-2529137,联系人:刘工。
附件:1、原规划审批总平面图、竣工总平面图
2、公共架空层位置示意图
3、门卫位置示意图
4、地面公共车位示意图
5、地下非机动车位及公共停车位示意图
6、地下停车位调整示意图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