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安居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湖东花园项目(1#~7#楼)位于金鸡路与岩龙路交叉口东北侧,该项目于2016年3月16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350800201600019号),于2019年11月6日出具最新湖东花园地块规划条件2019年12月13日批复总平面图,并于2020年12月27日对该项目非安置房部分进行公开出让。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安置房)。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计容建筑面积70152.83㎡、住宅建筑面积68904.73㎡(其中安置房建筑面积26301.7)、物业管理用房面积518.94㎡、健身活动室面积220.34㎡、大门值班消控室面积43.26㎡、公用面积465.56㎡),地下建筑面积30428.28㎡(含人防),以上建筑面积不含底层公共架空休憩、绿化等面积1841.64㎡;层数为地下二层,地上1#、2#、3#、4#楼二十六层,5#、6#、7#楼十八层,1#(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及开闭所)、小区大门一层;住宅计554户(其中安置房210户);地上室外公共停车位33个,地下停车位571个(含公共停车位41个),建筑高度≤80m。
2020年4月,我局在比对了审批图纸以及龙岩市勘察测绘大队出具的《龙岩市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报告》和龙岩市方正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量报告》,并由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有关部门现场联合踏勘,对该项目竣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为保障小区全体业主利益,现根据相关规定,将与原审批不符的部分、公共部分进行公示:
一、与原审批不符的部分
1、竣工实测物业管理用房及健身活动室面积减少154.71㎡。我局原审批物业管理用房及健身活动室面积为739.28㎡,竣工实测物业管理用房及健身活动室面积584.57㎡,比原审批减少了154.71㎡。根据建设单位和测绘公司关于物业管理用房及健身活动室面积差异的说明,2016年工程规划审批时暂测数据所依据的规范为《关于印发房屋面积计算和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补充说明的通知》(龙房综[2009]32号),竣工实测时龙岩市方正测绘有限公司根据市住建局的要求采用的是《龙岩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细则(暂行)》(龙建综〔2018〕31号),前后分摊计算规则的不同造成了面积差异,如按原算法物业管理用房及健身活动室面积为738.76㎡。具体位置位于6#楼、7#楼底层,基本与原规划审批图纸一致。
2、竣工实测2#楼首层配电房、1#(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及开闭所)面积增加33.59㎡。我局原审批配电房等公用建筑面积为465.56㎡,竣工实测配电房等公用建筑面积449.19㎡,比原审批增加了33.59㎡。因2#楼首层配电室根据电力部门设备安装需求向北侧扩大1.5M,地下柴油发电机从地下移至1#(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及开闭所),原柴油发电机房位置作为公用。导致配电房等公用面积增加33.59㎡。具体情况详见附图。
3、地下停车位C414、C415净高不符合要求,根据建设单位的说明,因C414、C415位于坡道下方,净高不满足规范要求,现场已经将两个车位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详见附图。
综上,公用面积增加,地下车位调整,未对项目整体的规划实施造成重大影响,经公示无异议后,拟按实予以核定。
二、公共部分
1、底层公共架空休憩、绿化具体布置情况:底层公共架空休憩、绿化面积共计1837.54㎡(其中1#楼280.15㎡,2#楼272.19㎡,3#楼339.66㎡,4#楼333.56㎡,5#楼611.98㎡)。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2、公共停车位布置情况:地上公共停车位33个,地下公共停车位41个(R01-R41)。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3、健身活动室:健身活动室面积291.58㎡(位于6#楼1层),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公共部分不得围闭、分隔、分户,不得作为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给业主,不得对外销售,禁止改变功能挪作它用,更不能用于出租或作为营业性场所,并须向业主委员会公开承诺和公开,只能作为休憩、绿化、通道等公共场所使用。
三、物业管理用房部分
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共计292.99㎡(位于7#楼1层),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现将本项目上述部分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20日,共计7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 可书面或通过信访渠道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公示无异议后,我局拟对其规划核实。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364000 网址: zrzyj.longyan.gov.cn。联系电话:0597-2529137 ,联系人:詹工。
附件:
1、原规划审批总平面图、竣工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