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发布公告:根据龙政办〔2017〕212号《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龙政办〔2013〕297号《龙岩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限价商品住房参照执行)及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价格的通知》(龙经管委〔2020〕47号),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于2020年10月29日起开始办理人才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手续(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均可前往龙岩市龙腾南路14号珠江大厦二楼办理)。
此次主要针对以下对象办理人才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手续:
(一)购买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满5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对象;
(二)购买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不满5年,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确因工作变动离开龙岩或拟购买他处住房,经批准可以提前取得完全产权的对象。
而购买人才限价商品住房满5年的起始时间以人才限价商品住房契税税票开具之日或《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或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天后开始计算为准。
土地收益等价款缴纳标准分以下两种:
(一)购买人才限价商品住房满5年的,购房人须按照提出书面申请之日的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与原购房价格(均价3800元/㎡)差价的70%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交易税费按规定缴纳。
(二)购买人才限价商品住房不满5年的,经批准购房人可按照提出书面申请之日的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与原购房价格(均价3800元/㎡)差价的100%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提前取得完全产权。交易税费按规定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