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建的紫金山·牡丹园二期项目位于新罗区紫金山体育公园内,该项目于2017年7月25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350800201700050号)。主要技术指标为: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规划用地面积84651㎡,建筑密度28.32%,容积率1.195,绿地率30%;地上建筑面积100641.64㎡(其中住宅100515.82㎡、客厅挑空比例超30%增加面积43.98㎡、公用81.84㎡),地下计容建筑面积551.56㎡(其中物业管理用房52.73㎡,配电房498.83㎡),底层公共架空休憩、绿化等面积5165.28㎡,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50124.56㎡(其中人防4858.01㎡);住宅计703套;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为十一层及以下;地上公共停车位106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916个(其中公共停车位4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05个(其中地上285个,地下420个);建筑控制高度为54m及以下。
2020年6月10日,经我局比对该项目的规划审批图纸、龙岩市勘察测绘大队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报告》,并在联合验收踏勘过程中对该项目竣工情况现场抽查,为保障小区全体业主利益,现根据相关规定将规划核实中存在调整的部分、公共部分、物业管理用房和社区服务用房等部分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在调整的部分
1.住宅面积增加73.37㎡。因施工过程中,部分高层楼栋(8#、9#、10#、11#楼)增设门廊和雨披,造成总住宅面积增加73.37㎡。该部分面积计入总建筑面积后未超出土地出让规划条件要求,拟同意按实予以规划核实。
2.公用面积减少16.66㎡。公用位置与原审批位置相同,根据建设单位在实际施工中,根据现场情况将不合理风井进行优化调整,部分标高降低后,按照《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13),由于面积计算规则不同,部分面积由全算变为半算,面积减少16.66㎡;结合现状该部分调整属于合理的优化调整,拟同意建设单位关于公用面积设计的调整。
3.增建门卫室面积5.76㎡。原规划总平面图未设置门卫房,为便于物业安全管理,建设单位增建了面积为5.76平方米的门卫房,鉴于门卫房作为公用的用途,服务于小区全体业主。该部分面积计入总建筑面积后未超出土地出让规划条件要求,拟同意按实予以规划核实。详见门卫室附图。
4.配电房增加6.04㎡。配电房位置与原审批位置相同,根据建设单位在实际施工中,配套的机电设备按照电业局实际设备尺寸需要略有调整,面积增加后才能达到足够的尺寸放置机电设备。实际建设配电房面积超出原审批6.04㎡。该部分调整未对项目整体的规划实施造成影响,经公示无异议后,拟按实际予以规划核实。详见配电房附图。
5.人防功能及面积调整。原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人防面积为4858.01㎡,实际建设1917.30㎡。根据龙岩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决定书(龙人防罚字[2018]1号)及龙岩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紫金山牡丹园二期未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处理情况的函》有关处理意见:该项目原审批修建防空地下室4858.01㎡(3个单元),实际只建1个单元(1917.30㎡),其余2个单元(2940.41㎡)未按人防标准建设。项目本期验收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1917.30㎡,对违规少建防空地下室2940.41㎡给予行政处罚,并补缴异地建设费(已于2019年4月9日缴清)。经我局核查,该人防区域的调整对项目整体的规划实施影响较小,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文件的精神,经公示无异议后,原规划人防区域地下室2940.41㎡拟按非人防地下室予以核实,并按相关规定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详见附图3。
二、公共部分
1.公共架空休憩、绿化:公共架空休憩、绿化面积位于30#、33#、40#、41#、42#、43#、45#、46#、47#、48#、49#、50#、51#楼一层,具体位置详见附图2。
2.公共停车位:地上公共停车位106个,地下公共停车位48个(车位编号:A区地下室C053、C060、C061、C077、C127、C145、C242、C288,共8个;B区地下室C087、C102、C124、C143、C149、C153、C158,共7个;F区地下室R52、R53、R62A、R62B、R63、R64A、R64B、R65、R66、R67A、R67B、R68、R69、R70、R71、R72、R73、R74、R75、R76、R77、R78、R79、R80、R81、R82A、R82B、R83A、R83B、R84A、R84B、R85A、R85B、R86A、R86B、R87、R88、R89、R90A、R90B、R91A、R91B、R92,共33个)。具体位置详见附图4、5。
公共部分不得围闭、分隔、分户,不得作为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给业主,不得对外销售,禁止改变功能挪作它用,更不能用于出租或作为营业性场所,并须向业主委员会公开承诺和公开,只能作为休憩等公共场所使用。
三、物业管理用房和分类垃圾处理点部分
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共计52.73㎡,位于本项目50#楼半地下室处,具体位置详见附图6。根据控规及岩垃分办【2020】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设计两个分类垃圾处理屋,具体位置详见附图7。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现将本项目上述部分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6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364000 网址: zrzyj.longyan.gov.cn。联系电话:0597-2529137,联系人:詹工。
附件:1、原规划审批总平面图、竣工总平面图
2、公共架空休憩位置示意图
3、人防区域调整示意图
4、地下公共停车位位置示意图
5、地上公共停车位位置示意图
6、物业管理用房位置示意图
7、分类垃圾处理屋位置示意图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