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原审批不符的部分
1、1#、2#楼北侧入口处原镂空位置增设顶板。根据建设单位情况说明,该调整是为业主进出门厅安全及方便考虑,调整后该部分(42.45㎡)作为公共架空使用,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无需分摊)。经公示无异议后,拟按现状予以核实。(详见附图)
2、主入口大门北侧台阶调整为绿化。为增加小区中庭景观绿化和3#楼出入口两侧景观绿化体验感,在满足消防疏散要求的情况下,取消大门北侧台阶,保留南侧楼梯。原区域调整为乔木及绿化种植,经公示无异议后,拟按现状予以核实。(详见附图)
3、地上室外非机动车位和机动车停车位调整。因小区景观优化提升和为了便于物业管理,保证数量不减少的情况下,将原地上室外非机动车停车位和机动车停车位位置进行调整,原停车区域现作为景观绿化使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拟按现状予以核实。(详见附图)
4、地下室配电房调整和C473车位调整。为满足供电要求,增加了A区负一层开闭所和配电房面积,配电房区域往北扩了约2米,约增加34㎡;并开设了门洞口,由于门洞与地下室存在高低差,需要设置台阶,台阶区域占用原有配套车位,故将该处标准车位C473移位调整到2#楼不影响区域。经公示无异议后,拟按现状予以核实。(详见附图)
二、公共部分
1. 公共停车位: 地上室外公共停车位68个,地上非机动车位963个,地下公共停车位55个,地下33个摩托车位。(详见附图)。
2. 底层公共架空层:底层公共架空面积共计1676.88㎡。(详见附图)
公共部分不得围闭、分隔、分户,不得作为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给业主,不得对外销售,禁止改变功能挪作它用,更不能用于出租或作为营业性场所,并须向业主委员会公开承诺只能作为休憩、绿化、通道等公共场所使用。
三、物业管理用房、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用房、建身活动室部分
物业管理用房面积420.23㎡,(详见附图)。
养老服务用房面积231.7㎡,(详见附图)。
社区用房面积600.93㎡,(详见附图)。
健身活动室面积235.25㎡,(详见附图)。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现将本项目上述部分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 25 日,共计7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 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364000 网址: zrzyj.longyan.gov.cn。联系电话:0597-2529137 ,联系人:刘工。
附件:1、原规划审批总平面图、竣工总平面图
2、配套用房示意图、架空层示意图、主入口大门调整示意图
3、地上、地下停车位示意图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