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中11#室内体育馆位于校园西北侧,该11#临近西外环边坡,经现场实测,场地标高距项目连接西外环道路高差约30米,水平距离约38.9米,考虑建筑主体与高边坡的安全距离较小,为减小安全风险,现将该11#室内体育馆在项目用地范围向东侧位移5米,在满足消防、结构安全、日照、道路连接顺畅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调整,此次调整不改变其他经济技术指标。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现将该项目上述调整部分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至5月9日,共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来电或采取听证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或异议不成立的,视为无异议。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364000;网址:http://zrzyj.longyan.gov.cn/ ;联系电话:0597-2529137;联系人:张工。
附件:拟调整前总平图
拟调整后总平图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