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一则《福建省龙岩三友化工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曹溪下寮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委托中环宏程(厦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福建省龙岩三友化工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曹溪下寮1号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福建省龙岩三友化工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曹溪下寮1号地块)位于曹溪街道下寮村,占地面积约为32171m2。该地块历史上属于龙岩市三友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前身为龙岩市林产化工厂,生产产品为松香和树脂;1996年该企业改制为龙岩市三友化工有限公司并继续生产松香,不再生产树脂;2002年,该公司承包给私人生产松香;2008年由于资源匮乏停工,后期不再生产松香,厂区以租赁方式经营,主要出租用途为仓储。2016年5月被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收储,现该地块所在区域规划为住宅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龙岩市新罗区曹溪下寮1号地块开展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结合地块的特点在地块内及周边布设土壤、地下水采样点位。采集的所有样品均交由具CMA资质认证的福建九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荷兰《土壤修复通告(2013)》地下水干预值,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2011)、《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2018年)等标准,分析检测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调查监测结果,土壤监测因子苯酚、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的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的含量低于《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2011)表1中住宅用地的土壤筛选值,甲醛的含量低于《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2018年)中居住用地的土壤筛选值,故基本可认为该地块不存在土壤污染。
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监测因子中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苯并[a]芘均未检出,锌、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的含量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甲醛的含量低于所选用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含量略微超过所选用的荷兰《土壤修复通告(2013)》地下水干预值(点位W3和WDZ);因本项目所在地地下水不属于集中式饮用水源,不作为生活饮用水源、不作为农业和工业用水,地下水石油烃指标偏高的问题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健康安全风险,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